close

圖說:LAW路線的五名勇者以及其從者。

甦醒神光LAW路線的勇者與從者 

 


◎前言:

這一次寫得都是一些甦醒神最大數值的統計記錄

或者是一些類似豆知識的小發現

 

一、沒有祈願事件的單位

冒險鳥居然是所有單位中唯一沒有祈願二擇事件的……


二、加滿血單位沒有經驗值

如果用加血魔法加滿血的單位,就不會有經驗值 orz

但如果是用使魔的加SP特技,或者是木乃伊戰士的生命的還元等等

那麼即使被加單位的HP或者SP是滿的

使用特技的那一名單位依然會取得該得到的經驗值


三、經驗值數值限制

我在替一些冰了很久等級很低的從者往上練的時候發現

就算與敵人差了很多級,一次攻擊能夠從對手身上獲得的經驗值

還是有其數值限制,不會像其他某些戰略遊戲一樣

差了很多級之後隨便打一下或者加個血就能升級


四、不會加到敵人HP的聖痕大魔法

本作一般的加血魔法,會不分敵我的恢復HP

不過已經確認聖女的回復聖痕大魔法是會區分敵我的

即使加血範圍內有敵人也不用擔心會對敵人生效


五、祈願事件不會加地區信仰值的從者

部分從者的二擇祈願事件完成後不會加任何地區的信仰值

看來應該有些從者並沒有特別設定是出身自哪個地區了


六、因再生能力而陷入瀕死狀態

聖靈的再生能力讓我發現了一件事,假設某單位的HP被打到瀕死區

但是運氣好瀕死狀態沒有出現時,如果因再生能力回復HP

而且HP回復之後還是在瀕死區的話,就還是有可能陷入瀕死狀態 囧

另外到了後期最大HP很高時,如果因為一次的恢復量不夠多

(例如使用藥草恢復某個單位的HP之後,但HP還是停留在瀕死範圍)

那也有可能因為恢復HP的動作而陷入瀕死狀態


七、無屬性魔法會被反擊

使用一般魔法攻擊敵人時,即使身在敵人可以反擊的範圍內

也絕對不會遭受反擊,但如果使用不花SP的無屬性魔法時

是有可能遭到敵人的反擊的,我還曾經差點因為這樣而死人過 orz


八、某些關卡會有追加劇情

例如在還沒過2-3S之前,就先去2-4的話

就會出現因為充滿黑暗力量的霧而無法進入森林深處的劇情

還會發生祈願事件的樣子(不過這個事件對於輝力與信仰不會有任何影響)


九、用短劍必殺技搶到的道具不列入冒險商長期宣誓計算

只有用撿的或者打倒敵人掉落的道具,才會列入冒險商「收集之誓」的數量計算


十、可以重複合成

玩家合成出來的白色頭部飾品,都可以再繼續合成

換句話說只要玩家願意,只要能夠重複取得

玩家愛用什麼外型與功效的組合來進行合成都沒問題


十一、勇者宣誓的聖痕效果

我發現即使提早在戰鬥中達成勇者的宣誓

聖痕效果仍然會繼續維持到時間到為止


十二、CHAOS路線天涯的加入時機

只要有湊到五萬塊錢,過完1-5就可以立刻讓天涯加入

(有些攻略網站會寫「4-5」,以時間點來說「1-5」的確是在4-4過關後出現)

公式攻略本上則有註明最晚在過完5-4,6-1開始前也一定要讓他加入

因為若不讓他加入,就無法進第六章、主線劇情將會無法繼續進行下去

而且他從5-1開始就會有語音劇情、5-3、5-4也都有他的祈願事件要達成

所以個人建議還是盡早讓他加入比較好,最好是過完1-5

就能趕快第一時間讓他加入隊伍中


十三、女王專用的保護

木乃伊戰士的保護居然只會對女王有用XD


十四、只能拿一次的八本刀

八耀劍還有八房刀很遺憾的都只能拿一次而已 orz

(另外八耀劍與八房刀都不能賣)


十五、聖痕大魔法會被詛咒中斷

聖痕大魔法詠唱到一半時,萬一中了詛咒的異常狀態,就會被強制取消詠唱


十六、獲得奏樂效果的同時舞者也會消耗10SP

前期SP還很少時比較需要注意,到了後期基本上就可以無視了


十七、最大統計時間

這遊戲的時間統計只到99小時59分鐘…

我個人認為是有點給得太短了,當然如果只是要衝破關

應該是不太可能會玩到這麼久的,但是假設要深入鑽研打出所有要素

甚至練所有從者或者是替各種單位打出最強裝備之類的話

這個遊戲還是滿有機會玩超過一百個小時的……


十八、最大步數

這遊戲單位正常狀況下最多就是走五步

(不管原本就可以走到還是要靠裝備走到)

不過加上輔助魔法的效果之後就變成可以走到六步


十九、等級最大上限與最高傷害數值?

等級最高上限50,雖然再打還是會有經驗值

但也不會再累積到經驗值條中升級了

另外我還發現攻擊數值最大上限好像就是999……

不知道是不是要達成特定條件才能有機會打到四位數

還是就只能打到三位數而已?


二十、HP是可以超過一千的

我主要是用防禦˙魔防強化型讓威藍成長的(在這個成長型態出來前是用攻擊強化型)

升到50級的時候HP就有980了,如果再隨便加個頭部飾品或吃幾次補品就破千了

我想應該也會有其他單位有機會讓HP上千的吧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sbysb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