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代真的變了吧,以前男女約會,最忌帶個電燈泡出門
因為把黑黑的地方都照亮了,就沒有什麼意思了
大概從前的人臉皮薄,明明不是去做些偷雞摸狗的事
還是覺得偷偷摸摸的在暗處做才會心安
現代的人完全相反了,男女去做完壞事
還不忘上網波個文或者貼個相簿連結
以放閃光彈為能事,非得搞的大家戴上墨鏡
到處有瞎子等可魯才罷休,時代果然變了呀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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